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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测绘学会会士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来源:中国测绘学会      浏览:5253次

本会分会及专业(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测绘学会章程》《中国测绘学会会士管理办法》规定,中国测绘学会自2023年起开展会士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士情况及评选范围

中国测绘学会会士是按照《中国测绘学会章程》设立的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最高学术荣誉称号,为终身荣誉,每两年评定一次。旨在鼓励广大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不断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中国测绘学会向在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领域中工作成绩卓著、学术造诣深厚,在测绘地理信息教育、科学普及、科技发展、行业管理、国际合作等方面有重大贡献者,授予中国测绘学会会士称号。

二、会士评选

(一)会士候选人资格

会士候选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对测绘地理信息学科发展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要贡献者,具有较高学术威望,热心参加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交流的专家、学者。

2.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教育、科学普及、科技发展、行业管理、国际合作等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积极参与中国测绘学会活动,为中国测绘学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4.为中国测绘学会与国(境)外测绘地理信息及其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做出重大贡献者。

(二)会士候选人提名

会士候选人可由提名人或提名单位提名;

1.提名人:已认定的学会会士(院士)

(1)提名人每次提名的会士候选人不超过1名。

(2)被提名人需获得2名学会会士(院士)给出评议意见。

2.提名单位:学会分支机构、省级学会和团体会员单位。

(1)学会分支机构、省级学会每次最多提名2名会士候选人。团体会员单位每次最多提名1名会士候选人。

(2)被提名人需获得3名本领域内正高级及以上专家(其中候选人所在单位专家2人,外单位1人)给出评议意见。

(三)评定程序

中国测绘学会设立会士评选委员会,负责会士评定整体工作,由学会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领导和部分会士(院士)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形式审查工作,由学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和有关专家组成。

1.形式审查。由会士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被提名人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其资格审核,若符合要求,则提名成立,被提名人确定为正式会士候选人。

2.会士评定。会士评选委员会根据《中国测绘学会会士管理办法》,依据会士候选人现实表现材料、质询答辩等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会士候选人进行评定;

3.公示。对拟授予会士的候选人在中国测绘学会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授予。公示若无异议,经学会党委会和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后,该候选人正式当选,授予中国测绘学会会士称号,由中国测绘学会颁发会士证书。

三、材料报送

凡有提名意向的会士提名人或提名机构可直接在中国测绘学会网站上下载有关文件,按要求由被提名人填报《中国测绘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发电子版(可编辑word版)到秘书处指定邮箱CSGPC_HS@163.com,同时将签字或盖章的原件寄送至学会秘书处,逾期则不予接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鑫晨  010-63881320

曾伟  010-63881449

电子邮箱:CSGPC_HS@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


附件1、关于开展中国测绘学会会士评定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测绘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docx

 

中国测绘学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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