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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9     来源:中国测绘学会     浏览:100次

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担当作为、砥砺奋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起加快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磅礴力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14号)相关要求,中国测绘学会启动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集体及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从事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工作的集体,原则上开展5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工作。

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从事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一线工作的个人,原则上应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一般不同时评选集体和该集体中的个人。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人员,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推荐。已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的,不作为先进集体负责人被推荐。已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的,不作为先进个人被推荐。

(二)推荐名额

我会可推荐先进集体1 个,先进个人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须是中国测绘学会团体会员,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学会活动。

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集体协作紧密、凝聚力强,作风端正、管理规范,具有良好声誉,堪为行业表率。

近5年来,本集体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集体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集体负责人及主要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集体负责人须为中国籍,集体相关创新贡献与工作成果主要在国内完成。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基础研究领域。勇于开拓新方向,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作出突出贡献。

2.核心技术攻关领域。聚焦关键领域突破、强化前沿技术引领,攻克“卡脖子”关键技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成功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形成重要技术标准,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作出突出贡献。

3.重大工程创新领域。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研制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实施模式,显著提升工程质量、安全与综合效能,打造行业标杆。

4.科学普及和服务领域。在科学普及、决策咨询、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科技志愿服务或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甘于奉献,勇于担当,作风廉洁,具有良好声誉,堪为行业领域表率。

须为中国籍,原则上应在职,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创新贡献与工作成果主要在国内完成。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基础研究领域。勇闯科学“无人区”,提出或解决重要科学理论问题,获得重大原创发现,得到国内外学术界高度认可,为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作出重要贡献。

2.核心技术攻关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落地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有效破解产业发展技术瓶颈,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重要贡献。

3.重大工程创新领域。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取得工程技术重大突破,为保障国家重大工程任务实施、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科学普及和服务领域。在科学普及、决策咨询、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科技志愿服务或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工作流程、进度安排

(一)网上申报。

1.注册填报提交。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工作通过“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开展。候选集体及候选人注册登录系统,网址为https://kecaihui.cast.org.cn,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凭“推荐码”提交至学会(推荐码:A5BBDE)。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24点。

2.所在单位公示。拟推荐对象须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报学会进行评审。

(二) 纸质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提交。申报人提交纸质材料一式3份, 同时将word版材料提交邮箱1024451377@qq.com(邮件名称:创新争先奖+单位+联系人+手机号)。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

2.纸质材料内容。包括:公示结果(含公示截图或照片),以及《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对象汇总表》、《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或《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初审推荐登记表》。

(三)学会审核推荐

对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对象。学会将就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

(四)相关工作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通过“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生成和提交;

2.以上所有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3.申报单位和个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严肃追责;

4.纸质材料须与系统导出版本一致。

四、联系方式

学术交流处

孟祥媛010-63880459 15901221150

谢大尉 010-63881446 13321116552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中国测绘大厦


附件:

1.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对象汇总表

2.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

3.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初审推荐登记表


中国测绘学会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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